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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吴冠华来我院进行座谈

发布时间:2013-07-08 12:35:09


    7月3日上午,市人社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吴冠华同志带领市人社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及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一行4人来我院就裁审衔接进行座谈。座谈会由研究室主任郝云鹤同志主持,我院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哈西法庭及审委办部分中层干部参加。

    市人社局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员对“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的概念如何界定以及其内涵及外延、仲裁裁决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人事争议案件的范围、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等问题与我院进行了研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就劳动争议赔偿金、独生子女费、公积金、加班工资、社会保险、职工带薪年休假、先予执行等劳动争议问题与我院交换了意见和建议。双方还就法院与仲裁委之间如何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快速有效裁审衔接、部分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地交流与探讨。

    我院为市人社局的仲裁工作提出四条建议:一是尽量在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情况、讲清理由,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二是尽量减少在程序上不予受理、实体上不予裁决的案件;三是加快建立法院与仲裁的联合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矛盾,减少纷争;四是加快建立仲裁委与劳动监管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由劳动监管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并充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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