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法警队代收、代转当事人诉讼材料,方便当事人诉讼这一司法便民机制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人大代表的高度赞誉。
近年来,随着法院受理的案件持续增长,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求也越来越高。以往当事人递交诉讼材料,要先联系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在约定的时间递交到法官手中。如果当事人没有预约办案人径行来院提交材料遇到办案人正在开庭、外出办案等特殊情况不便接待时,那么当事人就可能无功而返。为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尽可能满足当事人的各方面诉求,自2010年以来我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由法警队代收、代转当事人诉讼材料的便民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诉讼材料接交工作的规定》。具体操作流程由当事人在提交材料时注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办案人姓名,注明提交时间并署名。法警队先行代收诉讼材料,进行备案登记后在当日16时之前将上述材料与各责任庭、室内勤交接,并在最短时间内交予办案人。办案人在收到材料后还需与当事人电话联系核实确认。几年来,我院法警队共代收、代转当事人各类诉讼材料5699件,涉及民庭、刑庭、行政庭、少年庭等各业务庭室及相关综合部门。这一机制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少了讼累、提高了诉讼效率、方便了诉讼。
该项措施将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方便群众诉讼,消除诉讼拖延,降低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公众信任司法、亲和司法,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