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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岗法庭创新调查举措 视频调查便民利民

  发布时间:2014-12-02 16:06:23


    我院王岗法庭采取远程同步视频调查的方式,快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原告甲与被告乙于2007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薛某某(现年10周岁)由被告抚养。现被告因忙于工作,照顾孩子不便。原告在深圳工作稳定,经济条件较好,且孩子已经与原告共同生活多年。考虑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健康及教育便利,双方协商孩子由原告抚养,并请求法院调解变更抚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抚养权的确定应当考虑孩子的意见。因孩子在深圳上学,不便接受询问。办案人经与合议庭成员探讨,为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决定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调查。办案人在视频调查中,首先核实了孩子薛某某的身份信息,并就变更抚养权一事征求孩子意见。薛某某表示愿意与原告薛某共同生活,本案成功调解结案。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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