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笔试环节已结束,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日(星期二)10:00—11:00。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南岗区大成街22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清单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须在有效期内)。
3.《承诺书》1份(附件2),使用A4纸单页打印、手写签名。
4.放宽年龄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在我省各级法院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以及同期缴纳养老保险的流水记录。
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备案表等学历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相关材料,专升本毕业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及本科两个阶段的相关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期间须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若出现因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无法联系到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提供所需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2.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相同岗位且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届时将通过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
3.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期间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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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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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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