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辅助力量,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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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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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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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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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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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岗
聘用制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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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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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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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速录
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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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岗
聘用制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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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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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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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速录
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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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岗
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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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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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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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
体能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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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岗
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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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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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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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备一定文字综合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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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曾在我省各级法院有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辅警岗位身高不低于175厘米,需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和体检标准)。
6.应掌握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聘用制人员的父母、配偶担任南岗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南岗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文身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及业务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8日,9:00-11:30、13:30-15:30;2026年8月9日,9:00-11:30。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南岗区大成街22号)。
(二)报名流程
1.填写《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自行下载《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扫描此二维码下载《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2.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等纸质版材料到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确定进入业务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并现场测试。
(三)相关要求
1.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2.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业务技能测试等事宜。
3.所填写的学习及工作简历,应保证信息完整、时间连贯,不得出现间断或空缺。学习经历须自高中起依次填写,包括起止年月、就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同时填写院系及专业;工作经历须自首次就业起,依次填写截至报名前的全部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所从事岗位(或工作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四、考试
(一)业务技能测试
考生经报名初审合格后,须立即遵照工作人员现场指引,进入指定考场参加业务技能测试。
1.报考01、02岗聘用制书记员的考生,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采取录音听打形式,时长5分钟。其中,使用速录机的考生正确率达到120字/分钟及以上的、使用普通键盘的考生正确率达到70字/分钟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报考03岗辅警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审核合格人员进入考场进行体能测评,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跑13″4以内;纵跳摸高,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及以上。每个项目可测评2次,取最好成绩。考生取得有效成绩后,不允许进行补测。所有测评项目均达到体能测评标准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3.报考04岗文员的考生不进行业务技能测试,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经审核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公示。
(三)资格复审
审核考生的身份证、学历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在职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经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各岗位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经审核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公示。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或毒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任职回避、个人征信及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
(三)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岗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监督电话等。
(二)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规定享受相关假期。
八、递补政策
参加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作为递补人选至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期间将保留考试成绩,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适时从递补人选中聘用。
九、相关事项提醒
(一)咨询招聘政策、报考资格及岗位条件等相关情况,请在办公时间内致电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451-82702573。
(二)提交《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即视为已充分阅读并承诺遵守本公告全部要求,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解除劳动合同,责任自负。
(三)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通畅,因个人原因错过通知或考试的,自行承担后果。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