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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诉讼”定分止争 “指导调解”赋能增效——多元聚力筑牢哈西法庭解纷“桥头堡

发布时间:2026-05-06 10:01:20


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连接的是民心,考验的是司法智慧。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哈西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裁判引领+调解前移+指导赋能”的闭环机制,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写下生动注脚。


“一案破题”到“类案化解”,哈西法庭探索适用“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机制高效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近期,哈西法庭受理23件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促推批量案件高效化解,哈西法庭充分发挥多元解纷职能,积极探索“示范诉讼+批量调解”工作模式,委托哈尔滨市某商事调解中心集中先行调解涉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托示范性法律文书的指引,调解员向当事人双方释明示范裁判要点,明晰责任,引导物业公司与业主自主沟通,推动简易纠纷快速化解。对于争议较大案件,及时进入审判程序,实现了司法效率与民生保障的双重提升。截至目前,已有11户业主主动对接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初步实现涉物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不做“判官”做“教练”,哈西法庭开展调解指导,实现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

近日,哈西法庭组织开展调解指导会,由哈西法庭庭长杨丽欣及两名法官为退休老法官和调解组织的调解员进行调解指导。杨丽欣指出,医疗、道交、物业、邻里纠纷四类案件在哈西法庭收案量中占比较大,且普遍存在专业门槛高、情绪对抗强等特点,如果没有进行专业统一的指导,容易产生被当事人情绪带偏或者调解协议因法律适用问题无法落地的问题。

哈西法庭庭长 杨丽欣

主要围绕物业纠纷案件中的违约金和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以及邻里纠纷中不申请鉴定情形下的责任认定,调解中需要向当事人释明和注意的重点问题进行指导。

医疗纠纷法官工作室法官 付鑫蕊

针对医疗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审核、申请司法确认所需材料以及向患方释明医疗未终结情况下调解可能无法主张后续治疗费和未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情况下残疾赔偿金无法认定的风险进行重点阐述。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法官 张晓东

侧重于交通事故案件中不同主体的营业损失标准、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赔偿认定。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不仅是工作方式的变化,更是理念的升级。”杨丽欣庭长如是说,法庭作为指导方,就是要打破这种分散局面,将退休老法官的专业优势和调解组织扎根基层的群众优势整合起来,只有拧成一股绳,才能真正把纠纷化解在前端,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从个案裁判到类案指引,从“坐堂问案”到“指导调解”。哈西法庭以“小切口”推动基层治理“大变革”,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真正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批,指导一片,治理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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