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谷雨至。雨润百谷,万物生长。此时正值东北春耕备耕的关键时节,一粒优质种子的落地,关乎一季的收成,更关乎农民的钱袋子和农业企业的生存发展。
在南岗区法院王岗人民法庭,一场围绕玉米种子芽率标准的涉农纠纷,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迎来“和解之雨”,为春耕生产扫清了障碍,也为涉农营商环境注入了法治暖流。
案情回顾·种子芽率引争议
2024年,百佳公司(化名)与润泽公司(化名)签订《代理合同》,约定百佳公司自2024年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享有“S8006”玉米品种在黑龙江省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这本是一场互利共赢的合作,然而在后续履约过程中,百佳公司发现润泽公司提供的一批玉米种子检测芽率不符合国家单粒播种的芽率标准。
种子芽率不达标,直接影响出苗率和产量,百佳公司担心若这批种子流入市场,不仅会损害农户利益,更会严重冲击自身商业信誉。于是,百佳公司将润泽公司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背对背”找准核心诉求
受理案件后,王岗人民法庭迅速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办案法官高平没有急于开庭,而是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精准捕捉各自的核心诉求。
百佳公司的担忧在于:种子质量风险可能引发下游农户索赔,进而损害其多年积累的商业形象和口碑。
润泽公司的困境在于: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急需回收货款维持正常运营。
双方看似针锋相对,但并非没有共赢空间。高平法官决定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展开调解。
情理法交融·促成“双赢”协议

一方面,高平法官向润泽公司释明:遵守合同约定、坚持农业标准化生产,是农资企业立足市场的根本;种子质量不合格不仅面临法律追责,更会失去市场信任。另一方面,向百佳公司阐明:企业健康发展离不开长期稳定的供应链伙伴,妥善解决纠纷并在合理期限内付清欠款,有助于树立守信重诺的良好形象,为未来合作留出空间。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润泽公司将案涉种子重新加工,使其达到国家单粒播种的芽率标准;百佳公司向润泽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一纸调解协议,既守住了种子质量的“底线”,又盘活了农资企业的资金链,更保住了双方未来的合作可能。
案件成功调解后,百佳公司将一面锦旗送至王岗人民法庭,上书“公正司法护企兴农 高效解纷为民解忧”。这面锦旗,是当事人对南岗区法院“护农安商”理念的真诚点赞,也是谷雨时节“法雨润田”的生动写照。
谷雨时节,雨润田畴,万物竞发。南岗区法院将持续聚焦涉农纠纷化解的痛点、难点,不断优化审判调解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便民举措,以更高效、更温情的司法服务,守护辖区涉农产业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