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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事法庭》照进现实 ——南岗区法院法官上门调解,以柔性司法守护特殊群体权益

发布时间:2026-04-15 10:26:52


近期,法治题材电视剧《家事法庭》在央视热播,剧中法官从“法条至上”到“情法交融”的转变,引发了不少观众对家事审判的思考。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一起真实的离婚案件,正以同样的温情方式得到化解。承办法官张颖主动走出法庭,上门开展庭前调解,不仅妥善解决了婚姻纠纷,更为一个残疾孩子的未来提供了坚实保障。

2026年1月,林女士因夫妻感情破裂向南岗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她的丈夫因病长期卧床,无法到庭应诉;更令人揪心的是,双方已成年的儿子自幼身患残疾,完全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常年需要专人照料和经济支持。夫妻二人对离婚并无争议,但横亘在面前的三个问题却异常现实:婚姻解体后,残疾孩子由谁主要照管?孩子后续的医疗康复费用如何分担?夫妻共同财产中,哪些应当优先用于保障孩子的生活?

一纸判决可以宣告婚姻的结束,却难以安放一个残疾孩子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

面对这样一桩交织着法律、责任与亲情的案件,张颖法官没有选择坐堂办案。她深知,如果机械适用程序、要求当事人到庭,会给行动不便的被告带来实际困难。为此,她决定主动上门调解,让司法服务直达当事人身边。

调解当天,张颖法官围绕三个核心争议,逐一展开工作。她首先向双方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便子女已成年,若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父母仍负有抚养义务。这既是法律的刚性要求,也是为人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明确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她引导双方理性对话,将争议拆解为具体可协商的问题,逐一梳理生活照料责任的分配、医疗费用的分担比例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中优先用于保障孩子生活的部分。调解过程中张颖法官还主动联系了当地残联和社区服务中心,为该家庭详细咨询了残疾人相关补贴政策与帮扶资源,尽力为孩子争取更多外部支持。在法理、情理与社会资源的共同作用下,双方最终就所有争议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张颖法官又上门送达调解文书,林女士接过文书时眼含热泪,连连致谢。


案件办结后,林女士特意定制一面锦旗送到南岗区法院,“手握法槌千钧重,心怀百姓万家安。”短短十四个字,既是对张颖法官团队的由衷感谢,也是对法院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诠释。

此次上门调解,是南岗区法院践行“法理与情理相融”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从荧屏上的《家事法庭》到现实中的法官上门,变的是场景,不变的是那份“把案子办到群众心坎上”的执着。

南岗区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以更有温度的司法举措,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在法律的守护下收获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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