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让我们一同走进这篇获奖征文,感受作者如何以“如我在诉”之心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人同此心守初心 事同此理循法理
“如我在诉”,四字千钧。它不仅是司法为民的情感底色,更是每一位法官履职尽责的理性自觉。它要求我们跳出裁判者的固有视角,将自己代入当事人的处境,去感受他们的焦虑、期盼与无助,从而在每一个环节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程序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回顾我十多年来的司法历程,从初出茅庐的法官助理到肩负重任的审判管理者,正是这一理念的持续滋养,让我始终步履坚定,初心未改。
一、换位思考: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思维嬗变
当我从审管办初入行政审判庭时,面对激增的案件和陌生的领域,我曾一度将“结案”视为首要目标。然而,一桩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例改变了我的看法。某企业因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将行政机关诉至法院。庭审中,企业负责人情绪激动,反复强调处罚幅度过大、影响企业发展;而行政机关则坚称执法程序合规、事实清楚。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那一刻,我深刻意识到,每一起行政案件不仅是法律适用的较量,更关乎政府公信与企业生存、群众权益的平衡。从此,“如我在诉”成为我审视案件的心境起点。我会思考:如果我是这位企业负责人,我是否渴望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前充分听取我的申辩?如果我是执法者,又该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体现执法温度?
这种换位,推动我的审判理念从追求“结案了事”向力争“案结事了”转变。我不再满足于简单地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而是更加注重搭建沟通平台,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主动和解,引导行政相对人理性维权。通过多次协调,该案最终以行政机关变更处罚决定、原告撤回起诉方式实现实质性化解。当我看到当事人从最初的对立情绪到最后的握手言和,我更加坚信,“如我在诉”所蕴含的司法温情,是化解“官民矛盾”、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最有效润滑剂。
二、角色转变:从“居中裁判”到“主动服务”的理念延伸
“如我在诉”的理念,最终要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宗旨上。它要求我们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将法律的理性与司法的温度播撒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曾主办一起涉及百余名受害人的房产中介合同诈骗案。面对老人们一生的积蓄顷刻间化为乌有,面对年轻人购房安家的梦想骤然破灭,“如我在诉”的代入感让我倍感压力,也充满了动力。我不厌其烦地沟通协调,多方奔走,最终成功为被害人挽回近400万元损失。那一刻,我深切体会到,法官的使命不仅是坐堂问案,更要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才是“如我在诉”最生动的实践。
此外,我们还努力“做有温度的司法宣传”和“做有深度的司法调研”。我们开设普法讲堂,发布典型案例,不是为了宣传而宣传,而是希望像对待渴望知识的自己一样,为社会公众提供精准实用的法律指引。我们深入调研虚假诉讼、送达难等问题,是为了从源头上破解司法实践中的痛点难点,为完善制度建言献策,努力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
三、精益求精:从“办案法官”到“改革先锋”的职责升华
“如我在诉”不仅体现在庭审中的同理心,更贯穿于审判管理的全过程。当我重返审判管理办公室,面对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巨大压力,我时常自问:如果我是奋战在一线的法官,我需要怎样的管理机制来为我减负增效?如果我是等待结果的当事人,我期待法院有怎样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
为此,我们团队提出了“做有质效的审判管理”理念,核心就是强化“如我在审”的服务意识。我们率先成立全省首个“集约送达中心”,将分散在各法官的送达事务性工作集中处理,通过专业化、标准化的运作,有效解决“送达难”问题,使法官得以集中精力于庭审与裁判,案件审理周期也因此显著缩短。我们狠抓均衡结案,严控审限变更,每周通报、每月张榜,不是为了冰冷的数字考核,而是为了营造你追我赶、共同奋进的氛围,最终让公正更快地抵达每一位当事人。当我院综合结案率创下历史新高,位居全市前列时,我看到的不仅是成绩,更是无数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更快实现的保障。
四、兑现正义:从“一纸判决”到“权益实现”的最后一公里
“如我在诉”的深刻内涵,在案件执行环节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一纸公正的判决,是司法的前半篇文章;而权益的最终实现,才是司法公正的完整闭环。曾经,我办理过一起令人印象深刻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是一名外来务工的农民工,被执行人是一家小型装修公司,欠薪虽然只有5000元,却是他两个月起早贪黑的血汗钱,孩子的学费、家里的开支都指望着这笔钱。拿到生效判决后,他却迟迟未能拿到工资,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我是那位农民工,拿着胜诉判决却依然生活无着,内心该是何等的焦虑与无助?这种将心比心的叩问,让我深感执行工作责任重大。
我立即启动执行程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公司账户,但账户余额不足。考虑到案件金额不大,但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我并未就此止步。一方面,我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施加压力;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失信惩戒,甚至影响公司经营。同时,我也了解到公司当时确实面临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欠薪。于是,我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被执行人负责人深受触动,想办法凑齐了5000元现金,当场支付给农民工。申请人拿到钱时,眼眶湿润,连连道谢。
这个案例让我深刻体会到,执行工作既是重拳铁腕的“强制艺术”,也是需要洞察人心的“沟通艺术”。我们执行的不仅是冰冷的案款数字,更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炽热期待。对于有履行意愿但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人,要善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寻求权益实现与生存发展的平衡;对于恶意逃避的,则要坚决运用失信惩戒等强制措施,维护司法权威。只有这样,才能让“如我在诉”成为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金钥匙,让纸面上的权利真正照进现实,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更可持续。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如我在诉”是情怀,是方法,更是责任。它时刻提醒我,手中的法槌重千钧,因为它连着民心,系着冷暖。未来之路,我将继续秉持这份初心,将“如我在诉”融入每一个庭审、每一份文书、每一次服务,以换位思考之心,行司法为民之实,努力交出一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答卷。
(作者:公丕潜,系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