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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14:54:36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笔试环节已结束,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15:00—16:00。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南岗区大成街22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清单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须在有效期内)。

3.《承诺书》1份(附件2),使用A4纸单页打印、手写签名。

4.放宽年龄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在我省各级法院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以及同期缴纳养老保险的流水记录。

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备案表等学历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相关材料,专升本毕业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及本科两个阶段的相关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期间须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若出现因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无法联系到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提供所需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2.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相同岗位且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届时将通过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

3.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期间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参加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14:00。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南岗区大成街22号)。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考生应于面试当日13:00—13:30完成安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安检时须密封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各类电子设备。未按要求封存电子设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4.参加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将在下一次公开招聘前保留其总成绩,视工作需要进行递补。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 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2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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