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观宇同志任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5-09-05 08:54:35
9月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孙观宇同志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孙观宇同志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代理院长。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华为孙观宇同志颁发任命书。
孙观宇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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