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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头版报道:王岗人民法庭 化解房屋漏水纠纷 法官巧引“第三方” 当日赔偿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5-06-10 09:16:36



化解房屋漏水纠纷

法官巧引第三方”  当日赔偿促案结

本报讯(记者 王冠)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在基层的延伸,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近日,南岗区人民法院王岗人民法庭巧妙化解了一起房屋漏水纠纷,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  

20239月,市民王某怀着喜悦的心情接收新房并进行了装修。20249月,出差多时的王某回到家中,发现新房北侧卧室墙壁竟然发霉,与墙壁相连的家具受到损坏。由于房屋尚在质保期内,王某立即联系开发商哈尔滨某地产有限公司解决问题。

经该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发霉原因为墙壁上的螺栓孔未封堵导致雨水渗漏。封堵螺栓孔后,王某与开发商就房屋修复及物品损失问题进行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至南岗区法院。  

王岗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宋建强立即电话联系王某询问漏水原因、具体损失等相关情况,并询问王某是否同意调解。王某向办案法官表示,刚买一年的新房就发生漏水,开发商迟迟不赔偿损失,非常糟心,不愿意与开发商调解。  

开发商表示,王某起诉之前双方已经谈过几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法院判决后,开发商要按照判决向施工单位哈尔滨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所以也不愿意调解。

考虑到通过开庭判决方式处理该案不仅周期较长,而且处理后还会引发新的案件,同时受到损失的王某还需要垫付高昂的鉴定费用,宋建强决定,通知施工单位参与案件调解。宋建强联系施工单位,告知其作为案涉房屋的实际施工人,本案处理结果与其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建议其参与案件调解。  

开庭前,宋建强组织王某、哈尔滨某地产有限公司、哈尔滨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庭前调解。法官告知三方,案涉房屋损失的确定需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及财物价值鉴定,不仅周期较长,鉴定费用也较高,建议三方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可以节省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哈尔滨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意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并于当日向王某转账,王某亦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哈尔滨某地产有限公司的起诉,三方均对办案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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