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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丨法庭巧引第三方参与调解,让漏水纠纷真化解!

发布时间:2025-06-09 10:59:00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在基层的延伸,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南岗区人民法院王岗人民法庭始终坚持精耕细作,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近日,王岗人民法庭又巧妙化解了一起房屋漏水纠纷。

2023年9月,王某怀着喜悦的心情接收新房并进行了装修。2024年9月,出差多时的王某回到家中,发现新房北侧卧室墙壁竟然发霉,与墙壁相连的榻榻米、床垫等也受到了损坏。由于房屋尚在质保期内,王某立即联系开发商解决问题。经开放商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发霉原因为墙壁上的螺栓孔未封堵导致雨水渗漏。封堵螺栓孔后,王某与开发商就房屋修复及物品损失问题进行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一纸诉状将开放商哈尔滨某地产有限公司告至法院。

王岗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宋建强立即电话联系王某询问漏水原因、具体损失等相关情况,并询问王某是否同意调解。王某向办案人表示,刚买一年的新房就发生漏水,开发商迟迟不赔偿损失,非常糟心,不愿意与开发商调解。办案人又立即联系开发商核实情况并询问其是否有调解意向,开发商表示,王某起诉之前双方已经谈过几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法院判决后,开发商要按照判决向施工单位哈尔滨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所以也不愿意调解。

考虑到通过开庭判决方式处理该案不仅周期较长,而且该案处理后还会引发新的案件,同时受到损失的王某还需要垫付高昂的鉴定费用,办案人决定通知施工单位参与案件调解。办案人向开发商索要施工单位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告知其作为案涉房屋的实际施工人,本案处理结果与其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建议其参与案件调解。

  开庭前,办案人组织王某、哈尔滨某地产有限公司、哈尔滨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庭前调解。办案人告知三方,案涉房屋损失的确定需要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及财物价值鉴定,不仅周期较长,鉴定费用也较高,建议三方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可以节省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哈尔滨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意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并于当日向王某转账,王某亦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哈尔滨某地产有限公司的起诉,三方均对办案人表示感谢。

  定分不易,止争尤难。“如我在诉”是境界情怀,更是责任担当。老百姓打官司不是为了走程序,要做到案结事了,而不能结案了事。南岗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干”字当头,狠抓落实,在每一起案件中践行“如我在诉”意识,以求极致精神做好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全力促进息诉止争,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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