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法官作出的努力,长达15年的案件终于得到了解决,让我顺利拿到了执行款”。近日,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成运收到申请执行人许某送来的一面印有“依法维权十五载,成运一朝执行完”的锦旗。
申请执行人许某系哈尔滨市某建筑设备租赁站业主,2009年,南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由被执行人A公司给付许某建筑设备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租赁费、迟延履行金。
2010年首次执行,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020年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023年6月12日,许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B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因原办案人调离,该案恢复至李成运法官名下。
2023年7月20日,本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支持了许某的申请。随后法院依法查封了B公司名下位于南岗区先锋路的房产,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因案涉房产权属问题且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先后多次进行现场评估。考虑到房产处置周期长、变现困难等因素,法官积极联系B公司,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并多次与许某沟通,寻找案件突破口,在调查中发现,案涉房产现由哈尔滨某眼科医院承租。于是法官立即向B公司送达扣留提取租金相关法律文书。
2024年11月18日,终于,在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反复沟通、工作下,双方于2024年11月18日达成和解,确定欠款总金额为502万元,B公司承诺于11月28日给付许某300万元,剩余202万元于2025年3月31日前履行完毕。
截至目前300万元已给付到位。至此,一起长达15年的案件圆满执结。
一面小小的锦旗承载的不仅仅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认可,更体现出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维护。今后,南岗区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着力破解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切实把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