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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队伍的科学管理

  发布时间:2012-02-29 15:19:37


一、法官队伍管理的重要意义

我国《法官法》第二条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第三条规定: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国际范围来看,法院管理逐步成为司法理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成为与案件审判平起平坐的一项研究。而法官作为法院的主体,对于法官的管理正是法院管理的重中之重。

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各地法院在其法官队伍管理上都已经总结出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也还存在着管理粗放、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得力、手段和方法不科学等情况。因此,进一步对这个问题加以研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加强法官队伍管理,有利于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质量、提高法院形象,维护司法公信力。第二,有效的法官队伍管理,能够激活每个法官对于业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凝聚力,树立法官个人良好形象的同时使法院作为一个集体产生出原来所没有的生机和力量。第三,落实法官队伍管理,有利于查漏补缺,保持队伍呈现阶梯状,新生力量及时注入,保证队伍的建设发展有声有色。

二、目前法官队伍存在的问题

法官肩负着公平,肩负着正义,但是个别法官却没有扛起身上应有的责任,具体表现出以下问题:第一,工作作风不端正,廉政建设口号喊得响,却落实不到位。应当说,大多数法院干警对待工作是认真负责的,但对相当一部分法官来说,求实、求真和狠抓落实的精神是不足的,主要表现在对部门、本单位和本职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措施的研究不主动、不认真、不深入,满足于现状,按部就班,不求开拓进取;对业已制定的工作措施,停留于口头,停留于文件、停留于会议,不能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致使许多制度、办法和措施流于形式,说的多,干的少,严重阻碍审判新发展。第二,我院法官年龄结构梯次不合理。法院建院时间比较晚,首批进入法官队伍的法官没有和后续进入的法官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体系,之前录用法官的时候没有进行年龄差的计算,也没有对于后续法官进行合理的年龄限制。由于上述历史原因和有限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科学技术手段,过去未能对未来人才构成进行有效预测,于是就出现了当前甚至今后某些时期很多法院包括南岗法院将面临的法官结构性调整问题,也就是深受各方面关注的法官“断层、断档”问题。第三,新型案件增多,法官知识储备需要加大,尤其是新出台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的学习稍显落后,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不能充分适应审判工作需要。随着社会群体利益多元化,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日趋增多,新型和复杂疑难的案件也随之增加,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审理难度加大。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部分法官法律专业素养和审判水平原本就不高,却还安于现状,不重视学习,不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和提高,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与法官群体能力素养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得不牢;证据裁判意识不强,综合分析和判断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不足;理解立法原意不全不透,对适用法律的现实目的、长远影响缺乏周全考虑,判决说理水平不高,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统一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三、促进法官队伍建设的举措

(一)贯彻从严管理不放松

为了做好法官的队伍建设工作,南岗法院上下继续贯彻统一思想,坚持“从严、求高、抓实”的治院方针不动摇。在我院确定的五条基本工作思路中,前三条都关系到我们法官队伍的建设:一是坚持以“七项指标”为牵引、以责任追究为支撑,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全面进步;二是进一步强化从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范,形成从严管理新机制,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少出问题;三是狠抓廉政建设,坚决查处违法违纪不手软,坚决实行群众评议结果运用不含糊,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这三条工作思路从工作目标到制度落实,从责任到人到廉政建设,从点到面从个体到整个队伍,贯穿了对每个法官的行为要求和对整体工作推进的目标意识。我们正在打造以组织评价为中心,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的组织体系。立人为本,人是万物的尺度,也是精神的尺度,丈量法官的尺度就是公正,法正风清聚民心。没有约束,权力就会滥用,所以制度和规范一定要落到实处;约束了每一名法官,才是固队伍之根,浚队伍之源。

(二)建设后备法官队伍不马虎

南岗法院院党组一直重视对于院里法官的培养和引进,为了解决我院存在的法官“断层、断档”问题,院党组认真研究,近几年一直在引进新生力量,储备人才,不管是业务审判一线还是执行综合部门,要保证人才梯度的顺利过度,提前做好铺垫,完成老同志退休新同志熟悉业务的交接,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各个高校培养出了越来越多的法律人才,不论从专业知识还是创新意识,新鲜血液的注入会给法院工作尤其是基层法院工作带来新的生机和力量。目前,近几年进入我院工作的新同志已经分布在各个业务庭、执行局、派出法庭,并且已经有年轻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条不紊,为以后争先创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提高业务素质不松懈

“打铁需要自身硬”,法官的能力素质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审判质量。新的案件类型层出不穷,新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日新月异,结合每个法官不同的业务,这就要求法官们不断“充电”,主要是通过自学、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来增强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我院内网上有新法律法规的链接,不定期组织业务素质考试,《人民法院报》和《人民司法》是每个办公室学习的内容,我们尽可能的做到与时俱进,不能让海量的信息和新案件的复杂难倒我们,着力打造业务精,作风好,执法公的法官队伍。

我们营造了制度选人、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育人的科学规范的管理氛围,队伍的结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个单位、一个组织乃至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科学的管理就是最好的投资。管理出效益、管理出质量、管理出人才、管理出竞争力,已经是不争之论。南岗法院坚持从严管理,科学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形象,切实做到“以管理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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