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刘法官认真负责办案,妥善化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纠纷!”
近日,一起相邻关系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现场握手言和,并向南岗区人民法院王岗人民法庭员额法官刘玉堃表示衷心感谢。
房屋成了“水帘洞”
王红(化名)与张灿(化名)是楼上楼下邻居。2023年,王红发现家中天花板漏水,于是找到楼上邻居张灿,二人经确认发现张灿房屋卫生间洗手盆下方水表管线与上水管线连接处发生断裂,水势下渗淹泡王红房屋,造成王红房屋装修及家具受损。王红就房屋损害赔偿事宜与张灿多次协商,始终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官支招减诉累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刘玉堃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情况,发现双方仅对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价值存在较大分歧,原告申请到鉴定机构进行财产损失鉴定。办案人了解到鉴定费用报价至少需要七八千元。为节约案件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人建议原、被告双方各自邀请具有经营资质的装饰装修行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协助定损,并各自出具价格意见书,再折中取值研判,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


倾情调解止纷争
经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定损,原告方出价2880元,被告方出价1445元。为切实解决双方纠纷,办案人向双方释明有关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算了笔“经济账”“人情账”“时间账”。经过多轮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至此,一场历时1年的纠纷终于圆满化解。
做实做细“如我在诉”,就是要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多一些感同身受和换位思考,这对法官而言,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信念!南岗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