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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执(二) 丨被执行人送锦旗 点赞善意执行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06-06 14:23:52


被执行人不仅主动还款?还送来锦旗?这是为什么?

近日,执行法官李成运收到被执行人虎林市某玉米种植合作社送来的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感谢法官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

因被告虎林某玉米种植合作社未按约定给付监管服务费,原告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监管服务费共计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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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成运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被执行人称,正值春耕时节,资金已用于购买农资物品,现正在积极筹措款项,请求将还款时限宽限至5月中旬。考虑到被执行人春耕资金被占用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最终,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给被执行人延长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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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其已筹措到款项,请求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并启动返款绿色通道,确保申请执行人第一时间收到款项,同时保证被执行人在农业机械服务、农业辅助活动的招标活动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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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将结案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人,并解除对其所有强制措施,案件顺利执结。

南岗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力度的同时,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体现司法温度,将如我在执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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