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高效执行,这笔执行款真的来之不易,满满一页A4纸的返款确认章,法官一趟趟地跑保险公司沟通协调,我都铭记于心……”近日,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根收到申请执行人送来的一面印有“救弱势护人权,合党心顺民意”的锦旗。
原告于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多次向被告出借款项,但被告未如期还款,原告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出借款项,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根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内仅有少量存款,但在某保险公司购买投资及理财型保险多达23种。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作为强制执行标的,执行法官多次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协调,细心比对23份保单,抽丝剥茧,发现保单价值非常零散,其中最小额度为67.77元,最大额度为5188.46元,经过逐笔确认,最终顺利转换现金价值合计25599.95元。此后,执行法官仍然定期监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浮动情况,不论存款数额大小,发现一笔存款,扣划一笔存款,在执行法官多次努力下,成功从银行账户内扣划33719元后返还申请人。现已将6万余元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为申请执行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南岗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如我在执”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将法律文书中的“纸上权益”变成群众手上的“真金白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答好新时代司法为民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