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到期,租客赖着不走?
2019年1月,被告王某与原告某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案涉房屋三处,合同约定租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被告拒不迁出,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南岗区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限期腾空房屋。但被告拒不履行义务,2022年2月28日,原告向南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复杂,执行一波三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及房屋实际占用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迁出公告,但被执行人拒绝主动履行,房屋实际占用人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在异议请求被驳回后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房屋实际占用人的诉讼请求,房屋实际占用人提出上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中两处案涉房屋已腾空交付,但房屋实际占用人以案涉门市房屋经营药房,房屋内有大量药品为由拒不迁出。
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攻坚!
为保证案件顺利执行,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领导亲自部署执行方案。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约谈房屋实际占用人并对其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沟通后,房屋实际占用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交付案涉房屋。
执行现场,法院雷霆出击!
为高效完成强制腾迁工作,执行法官制定腾房预案,每天到访现场,监督腾房进度,为保证从房屋内搬离的药品能够得到妥善安置,避免药品存放不当造成房屋实际占用人财产损失,共用时一周完成清点药品工作。2月4日,执行法官来到现场,对房屋现状进行记录及录像后,将案涉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此案顺利完成腾迁任务。
下一步,南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雷霆2024”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聚焦破解涉民生领域“执行难”问题,不断攻克“骨头案”、疑难案,切实把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