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十三)丨深夜“拉车门” 盗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3-26 14:47:17
车库中
鬼鬼祟祟的几人
逐一拉动停放在车库车辆的车门
随着“咔哒”的车门响动
人影便迅速行动
在车内搜找有价值的财物
短短几十秒
车内财物被一扫而空
便溜之大吉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至5月,被告人马某伙同李某、程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某地下车库等地以拽车门的手段,多人以有分有合的方式多次盗窃汽车内现金、墨镜、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合计人民币5811元。
法院裁判
南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提示
各位车主朋友们注意了!本案因车主粗心大意忘记锁车门,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温馨提示各位车主:车内勿放现金、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切记随身携带。下车时,要检查车门窗是否关闭,确保车门、车窗关闭严实。停车时,选择正规停车场或有监控可视范围,降低财物被盗的风险。如果遭遇车内财物被盗、车窗被砸等情况,应尽量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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