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
也是生机勃勃的大学校园
这里有思维缜密的正义法官
也有朝气蓬勃的莘莘学子
一份“零距离”的案件审判“真讲义”
一本“沉浸式”的司法案例“活教材”
一堂“走出去”的普法宣传“公开课”
在这里拉开帷幕
南岗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推出“庭审进校园”系列活动。
3月14日下午,南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走进黑龙江大学,在校园模拟法庭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百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案情回顾
原告某机关服务中心对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通过竞标,被告某设计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后,原告向被告支付设计费99000元,但被告作出的设计方案与原告的要求严重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项目无法施工,至今被告仍未向原告提交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双方协商不成,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用99000元。
庭审现场
南岗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由员额法官孟焕、胡俊楠、胡家铭组成合议庭,孟焕担任审判长。整个庭审过程条理清晰、程序严谨、秩序井然。本案未当庭宣判,将另行择期宣判。
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黑大学子亲身体验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客观真实的了解了法律适用标准。下一步,南岗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旁听庭审与法学教育有机结合,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庭审公开的普法效能,实现法院和高校优势互补,深化协同育人,力行庭校共建,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