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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女法官国际日”丨 阳春三月,致敬正义桂冠上最美的花(二)

发布时间:2024-03-11 13:58:05



可能因为人间没有天使

所以有了妈妈的存在

可能因为妈妈也需要盔甲

所以有了女儿陪在妈妈身旁

可能因为人间正义需要温情守护

所以有了女法官

撑起世间公平的“半边天”

她们是上得堂的正义女神

她们是甘棠树下铿锵玫瑰

她们以柔肩担正义

惩恶扬善护民安

她们以柔情解纠纷

春风细雨化寒冰

这个温暖的三月

“三八”妇女节

“女法官国际日”来临之际

我们一同看看

南岗区人民法院的“女将们”

如何以“巾帼之力”

“巾帼之志”,展“巾帼之美”

  她是

  王艺博,现任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黑龙江大学刑法学硕士,工作十余年来,先后在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家事少年审判庭工作。曾多次荣获区委嘉奖”“哈尔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221012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个未成年人法官工作室——“王艺博法官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室

她的“战场”用真情唤回“走失”的亲情

于某与王某原为夫妻,婚后育有一子未成年,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于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但离婚至今,王某一直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无奈之下,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办案人王艺博考虑到此案为家事案件,家庭纠纷背后是血缘亲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艺博法官运用多年从事家事审判工作经验与作为一名母亲的亲身感悟开展调解,“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对孩子的爱还在,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义务还在。你本就遗憾缺失陪伴孩子的成长过程,更应该多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承担应尽的义务,保障孩子的物质生活,让他健康成长。”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疏导,双方当事人终于解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

王某承诺立即将离婚至今的抚养费共计25000元人民币一次性给付,同时同意自本调解协议生效起,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给付抚养费人民币2500元,用于孩子教育及生活。并承诺今后会尽可能多的给予孩子经济支持,关心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会履行好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王艺博法官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归根结底是家庭矛盾引发的,要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妥善处理抚养教育问题,共同保障孩子的茁壮成长。”

  她说

      “择一业,终一生。作为一名少审工作的法官,我始终秉持着热心、爱心、恒心,将青春挥洒在公正司法、弘扬正义的法治途中,不忘初心,肩负使命。未来的道路上,我将继续为我所热爱的审判事业而奋斗,怀有激情、心生感激,向人民群众传递公正司法的正能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她是

李丹丹,现任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二级法官,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2022年度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庭审一等奖。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目标。

  她的“战场”柔情司法暖人心

      2024年元旦过后,李丹丹法官承办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主营网上调查问卷业务,原告向被告缴纳了3万元培训费用学习相关业务。但在具体运营时,原告发现收入达不到预期水平,便与被告协商申请退还培训费,被告拒绝。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李丹丹法官在与原被告双方沟通时,双方态度坚决,拒不调解。但法官结合案情实际情况分析,此案涉案标的额并不大且原被告双方对事实无异议,遂加大调解力度,开展“背对背调解”。“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你缴纳的款项属于培训费用。做生意本身就有风险,有赔有赚很正常,只因为不赚钱就要求被告全额退款,在法律上并无依据,且被告并未有过相关承诺。”“被告,原告确实存在经营状况差,收益不好的情形,希望你能够考虑一下,双方各退一步,退还原告部分费用。”在多轮劝说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返还原告1万元培训费用。

  由于临近年关,双方均不在本地,李丹丹法官充分考虑到时间成本、经济成本等因素,与双方协调,充分利用云审设备进行线上调解,彻底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双方都过了一个安心的好年。

她说

律者定分止争,法者迁善远罪。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热忱,牢记案件无大小,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耐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在未来的审判道路上,我将永葆初心,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前进,为我所热爱的司法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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