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宣传先行 丨 《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4-03-04 15:25:36
“家”本应该是最温馨的港湾
“家人”带来的应该是温暖的力量
“家”不该成为暴力的战场
“家人”不应带来无穷的伤害
家暴不是“家务事”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
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4日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讲的是什么?请查收《条例》资料包!
南岗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深刻领会《条例》重要内容,制定《条例》宣传画册,对《条例》进行全文解读。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围绕总则、家庭暴力的预防、家庭暴力的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的庇护救助、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42条进行宣传,并针对常见问题,详细写明对策,给予受害者有效的指引。
我们应该“袖手旁观”吗?请勇敢向家暴说“不”!
对家暴“零容忍”,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态度;对施暴者依法严惩,是权利保护,更显司法温度。
南岗区人民法院温馨提示:当事人受到家暴或面临家暴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骚扰、跟踪接触等措施。法院将依法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群众人身权益。同时呼吁广大群众,面对家庭暴力,不妥协、不沉默,不做“沉默羔羊”,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南岗区人民法院将抓实抓细《条例》贯彻执行,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做服务基层的“贴心人”,做家暴受害者的“娘家人”,做合法权益的“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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