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综合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安全工作部署,压实安全责任,细化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彻底杜绝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一、开展安全教育 增强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提升干警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防护能力,2023年以来,综合办公室共举办两期消防安全培训讲座,针对火灾基本常识、火灾防范重点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应用等知识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增强干警安全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举办灭火器材使用培训与演练,使全体物业人员较好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为保障全院办公场所及干警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全面排查整改 消除安全隐患
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2023年以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仲楠多次带队进行安全巡检,综合办公室全年共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巡检30次、消防安全检查31次,紧紧围绕重要岗位、重点人群和安全隐患风险点,对院机关大楼、食堂、哈西法庭、王岗法庭、档案馆、干警宿舍等进行全面排查,累计发现水电、煤气、消防等隐患7项,并立即整改解决。通过进一步分析原因和症结,深入排查和解决问题,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日常管理 明确安全职责
综合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电器使用与管理,严禁在办公室内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非办公电器,确保人员离开后电脑及用电设施切断电源,锁好门,关好窗。二是加强对警用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车辆安全有序运行。三是严肃值班值宿工作纪律,加强对值班值宿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并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值班值宿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