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关于持续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要求,切实推动构建法学教育新格局,繁荣法学理论研究。1月14日,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孙世萍一行莅临南岗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诉源治理、“学习型机关”建设等工作。南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公丕潜陪同调研。



调研中,孙世萍书记一行实地参观了南岗区人民法院文化长廊,了解法院党建、队建、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常鹤院长详细介绍了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成果以及在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孙世萍书记对南岗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及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进一步深化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在司法调研、专家咨询、案例研讨等方面的深入合作提出了新期待。同时,她表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将充分发挥雄厚的学术资源优势,深度挖掘南岗区法院司法案例“富矿”,与法院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助推专家型法官培养,最大力度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务融合共进。
常鹤院长表示,近年来,南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受理案件量大、案件类型多样、新类型案件增多的司法实践优势,聚焦审判执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司法调研成果丰富。并提出,期待法院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双向奔赴”,助推司法调研工作向优发展,构建全方位、高效能的院校共建新格局。
下一步,南岗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指示精神,深化院校普法研学合作,推动双方在信息资源共享、理论实践融合、人才培养共建等方面的深入交流合作,在协同发展中挖掘亮点、打造品牌、取得实效,推动司法审判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共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