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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调解条例》丨“一根针”穿起“千条线” “法院+公证”绣出诉前调解“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4-01-08 10:41:32



近日,南岗区人民法院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成功调解一批涉物业费纠纷集团案件。

  原告某小区物业公司与被告赵某等部分业主因缴纳物业费产生纠纷,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哈西人民法庭收到诉讼材料后,副庭长石昌政审核发现该批案件法律关系清晰、事实明确、标的额较小,遂将案件分流至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哈尔滨公证处派驻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与当事人沟通,细致解读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耐心对原被告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该批案件成功调解。

  下一步,南岗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坚持调解优先理念,有效利用医疗纠纷巡回法庭”“道路交通联合调解工作室”“民生服务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等特色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把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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