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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气象(一)丨高效执行解民忧 批量案件同执结

发布时间:2023-12-21 15:50:41


李某为与某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南岗区法院依法判决某医药经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某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5280元及待岗工资71200元。

  某医药经销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李某为于116日向南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申请执行人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办案人徐辉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诉讼材料,并约谈被执行人。

  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办案人发现被执行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状况不佳,无法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与该案类似争议共有十三起,且均已进入执行程序,涉案金额共计一百余万元。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人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经办案人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承诺将在春节后支付李某为等十余人的赔偿金及待岗工资。

22日,办案人将10余万执行款发放至李某为账户。同时,分别由7位法官承办的十二起同类案件得到批量执结。该批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半月。为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申请执行人李某为将印有“严格执行速度快,公正执行效率高”的锦旗送至办案人徐辉手中。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南岗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涉薪资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申请执行人拿到真金白银,让当事人在执行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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