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李某个人承包了某地铁工程的部分管线施工工程,原告张某向李某提供劳务,但李某经常拖欠张某工资。经双方核算,2017年1月,李某向张某出具欠条一张,证明拖欠张某工资共计10万元整。张某多次催要,李某仍拖延支付。无奈,年近六旬生活困难的张某诉至法院。

哈西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护老维权工作站”员额法官付鑫蕊对案件及当事人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办案人发现张某由于年龄较大,听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所下降。办案人积极指导帮助张某申请法律援助,告知其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法律援助的办公地点及联络人等。同时,办案人了解到,李某由于身体原因在广东省接受住院治疗,无法来到现场开庭。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最大程度减少诉累,办案人决定进行线上开庭。经审理,扣除李某已经支付的工资10000元,判令李某支付张某工资90000元及利息。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今年9月,南岗区人民法院设立全市首家“护老维权工作站”。截至目前,“护老维权工作站”已诉前调解涉老纠纷24件。下一步,南岗区人民法院将聚焦老年人权益的多元保护与救助,积极推动涉老纠纷源头治理、高效化解,切实为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细致入微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