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速览(五)丨拒绝“恋爱脑”,让诈骗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3-11-21 14:15:20
网络情缘一线牵
你以为遇见了“完美情人”
实际上是精心策划的“爱情诈骗”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被告人刘某、姚某通过某交友聊天软件,冒充女性身份,聊天诱使被害人陈某在平台上不断花钱给其刷礼物,骗取人民币25940.80元。
法院裁判
南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南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虚拟世界真假难辨,网络交友需要谨慎,要警惕婚恋类诈骗,注意保护好个人财产信息、身份信息,不要掉进恋爱陷阱,切莫轻易向陌生人转账,筑牢反诈“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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