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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窗口诉前调解抚慰受伤心灵

发布时间:2011-12-29 14:00:24


原告张某某,六岁时父母离异,跟随父亲生活。其父去世后,张某某要求继承父亲遗留房产中自己应得的份额,继母陈某某却将门锁更换,导致双方矛盾升级,张某某向我院递交了起诉状。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为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立案庭将该案转由人民调解窗口诉前调解。起初,双方情绪对立、互不理解、互不相让。经人民调解员及联调法官不厌其烦的劝说及多次沟通,双方态度有所缓和。办案人又召集双方,释法明理,耐心解析,面对面进行了数小时的调解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唤起了双方亲情的回归。双方有了初步意向后,办案人及时起草调解协议,最终双方当事人圆满达成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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