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周法官,被告董某有可能转移财产,我想向法院申请保全,但我家住在山东省青岛市,我怕不能及时向法院递交保全申请,导致债权不能得到清偿……
原告谭某向南岗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员额法官周聪打来电话说明情况。
谭某与董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董某向谭某借款104000元用于资金周转,双方约定借款周期为一个月,利息为2000元。借款到期后,董某始终找借口推脱不偿还,无奈之下,谭某于2023年6月将董某起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谭某电话联系办案人周聪说明需要申请保全,但因路途遥远,线下提交申请存在风险。
办案人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即指导原告登录人民法院诉讼保全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指导其提交保全申请书及担保信息。原告保全申请审核通过并线上缴费后,办案人第一时间线上审查保全材料并制作保全裁定书,查封了被告相当于原告债权的等额财产。保全完成后,原告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鉴于原告家住外省,办案人在征求被告同意后,采取云审的方式审理该案。经办案人多轮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董某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谭某欠款及利息106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该案从立案至审结,仅用时13天。
庭后,原告致电办案人,表示南岗人民法院将“如我在诉”真正落到了实处,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