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档案查询预约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案说·民法典(一)丨被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 受遗赠人过户房产起诉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24 14:46:12




……协议离婚需要冷静30天、隐匿遗嘱将会丧失继承权、有了孩子夫妻也能再收养、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全职太太离婚可索赔、对付霸座行为有新招……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它涵盖公民生老病死、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一年来,南岗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用民法典审结了一批在价值引领、条文解读、规则确立等方面具有意义和影响的案件,让民法典所宣示的公平正义更加真切可感。

每个案例都是鲜活生动的法治教科书,南岗区法院自觉承担“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民法典施行一周年之际,倾情推出“案说·民法典”宣传专题,以“法律条文+典型案例+法官说法”的形式,深度解读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让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民法典真真正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典”亮了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

案说·民法典 ①

典型案例

2021年,原告孙某艳向南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哈尔滨市某民政局配合其完成所受赠遗产(哈尔滨市某处房产)的更名过户。民政局为何成为本案的被告?请听我们娓娓道来。(本案即为2022年2月7日南岗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提及的家事少年庭员额法官鲁少华审理的民政局作为被告的遗赠纠纷案件)

微信链接:“虎”力全开!南岗区法院新春开工啦!

案外人程某礼的父亲程某志于1965年因病去世,母亲为孙某芳于1978年去世。程某志与孙某芳婚后育有两个儿子,长子程某义和次子程某礼。程某义于1968年因患精神疾病投江淹死。程某礼与妻子郭某俊于1976年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一子程某鑫于1981年1月出生,后于2008年11月去世。郭某俊于2012年12月去世。程某礼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早已去世。

程某礼妻儿去世后,程某礼因患疾病无人照顾而来到其表妹原告孙某艳家生活,由原告孙某艳对其日常生活进行照料。2020年6月,程某礼去世,原告孙某艳为其办理了丧葬事宜。程某礼去世前,邀请见证人刘某文、黄某艳到原告家中,由刘某文执笔立下代书遗嘱一份,该遗嘱内容为:“我叫程某礼…我老伴先走了,唯一的儿子程某鑫也于2008年11月病逝,家里剩我一人。我现有一处房屋座落在哈尔滨市某处,建筑面积31.93平方米。我有病及后事都由我表妹孙某艳处理。我这处房屋在我死后,由我表妹孙某艳继承,归我表妹孙某艳所有。这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程某礼去世后,原告孙某艳持遗嘱去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但因程某礼无其他继承人而无法办理,孙某艳起诉至法院。

南岗区法院经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继承人程某礼名下哈尔滨市某处房产归原告孙某艳所有;被告哈尔滨市某民政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协助原告孙某艳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税费由原告孙某艳承担。

法官说法——家事少年庭 鲁少华

本案中,孙某艳照料程某礼的日常生活,尽到了主要的照顾义务,而代书遗嘱亦是被继承人程某礼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也应当认可孙某艳对被继承人的付出,故被继承人程某礼名下的房产应当归原告孙某艳所有。本案的难点在于在被继承人程某礼无任何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被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给了我们答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因此,被告哈尔滨市某民政局属于本案中的遗产管理人,故原告起诉被告符合法律规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