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二级高级法官刘崇理一行到黑龙江法院调研民商事审判工作。调研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邹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银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鹤及部分省市区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及庭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刘崇理法官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为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指导工作,促进司法服务东北全面振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开展此次民商事审判调研工作,此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了解黑龙江法院在民商事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队伍、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征求大家对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的意见建议。
调研过程中,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分别汇报了近三年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疑难法律适用问题等。通过听取汇报,调研组对黑龙江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突出做法和亮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汇报结束后,参会人员向调研组反映了在信用卡纠纷、保险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等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并针对解决送达难、强化诉源治理主体协同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座谈最后,邹鹏同志强调,刘崇理法官一行来黑龙江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龙江法院的关心和重视,此次座谈让我们受益匪浅,调研组的指导为我们解决审判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指明了方向,为提高黑龙江法院民商事审判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下一步,黑龙江三级法院要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持续开创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