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专题报道 档案查询预约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10:28:52



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已完成笔试工作。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612日(星期一)15:30--16:30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2号)

2.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③附件2《承诺书》1份,使用A4纸一页打印,手写签名。

④放宽年龄的报考者,需提供在我省各级法院有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材料,专升本毕业生须携带大专和本科两个阶段的材料。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并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

②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预留缁俺┩ǎ绻鱿直ǹ既嗽彼峁┑牧档缁昂怕氪砦蟆⒐鼗⑼;⒐收系惹榭觯率刮薹档奖ǹ既嗽钡模游远牌瓷笞矢瘢徊环媳ǹ继跫⒉荒芴峁┳矢窀瓷笏璨牧稀⑻峁┎牧闲畔⒉皇档模矢窀瓷蟛缓细瘛�

③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电话通知。

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件或相关材料或在招聘的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613日(星期二)13:30

面试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2号)。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应于12:30前到达南岗区大成街22号,13:00仍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员在通过安检时将封装手机、手表、手环及其他任何通讯器材、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一经发现未封存电子设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参加面试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南岗区人民法院将在下一次公开招聘前保留其总成绩,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附件1 资格复审名单


附件2 承诺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