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两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品牌,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南岗区法院扎实开展“六一”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5月18日,南岗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公丕潜、家事少年审判庭员额法官费璇一行前往哈尔滨市虹桥第二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该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深入的普法教育课。
公丕潜主任围绕“家庭教育”与学校领导及家长开展座谈,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核心,传递家庭教育法治新观念,为家长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提供行为指引。公丕潜主任介绍了南岗区法院在未成年人权益领域的重要举措,并强调“立德树人是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刘丹校长对公丕潜主任一行表示热烈欢迎,高度评价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调了“依法带娃”的重要性,表示虹桥二小将秉持“和美共生,卓越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通过“家长学校”等活动推进“家、校、社”共建,营造健康向上的教育氛围。
费璇法官以“少年儿童如何保护自己”为主题,将未成年人保护具体到生活中的细节,从身边的真实事件入手,教会学生擦亮双眼识别危险,传授自我保护技巧,增强危险防范能力。费璇法官生动细致的讲解吸引了在场的每一位学生,亲切专业的形象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法律有尺度,教育有温度。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是南岗区法院“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治副校长履职的有效实践,全面深入地展示了南岗区法院积极延伸服务职能、引导家校共建的司法形象。下一步,南岗区法院将继续关注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司法力量呵护未成年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