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7日,南岗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审判执行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南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鹤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常鹤院长总结了我院第一季度审判执行质效情况,高度赞扬了我院第一季度取得的成绩,并对第二季度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深刻把握能动司法。常鹤院长提出,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能动司法的理念实质,要把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讲政治、顾大局”的根本考量,作为“抓首要”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要把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作为“促公正、提效率”的重要考虑,作为“提质效”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深刻理解把握能动司法的落实维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理念转变、主体责任、制度保障三个维度,系统性抓好落实。
二是全面深化诉源治理。常鹤院长表示,诉源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树立“纠纷一次性解决,一个纠纷一个案件”和“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理念,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加大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力度,尽最大可能促进案结事了。
三是持续加强审判管理。常鹤院长要求,我们要加强审判管理和考核评价,压实部门责任,依托数据研判,更新审判管理理念,强化数据分析研判,突出审判管理实效,压实法官责任提高审判效率,落实制约监督提升案件质量,健全完善机制提优审判效果,以审判管理现代化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
四是培养储备优秀人才。常鹤院长指出,近年来,我院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为广大年轻干警搭建了干事创业、展示自我的广阔舞台。但是随着年轻干部的占比提高,法官经验不足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各部门长及副职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教育,帮助青年干警提升本领、干好事业,为青年干警“带路”“导航”。
会议以“第一议题”形式,由常鹤院长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中央政法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会上,党组副书记郑世海传达了区纪委监委《关于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严肃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并部署“五一”期间纪律要求。
会上,副院长卢仲楠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传达市法院《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并部署“五一”期间安全工作。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范一辰传达学习了《黑龙江法院审判权责清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潘革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郝云鹤传达学习了张军院长在与最高院审管办干部座谈时的讲话要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传达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并部署第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常纪刚列席。
会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张晓东作关于保密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