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温情劝说 换位思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4-10-29 13:47:14
原告朱某某在被告哈尔滨某公司工作期间,被告拖欠其工资2万余元,经多次索要,被告均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未予给付。原告来我院准备起诉时,调解员在得知被告拖欠原告工资主要是因为公司经营困难无力支付、而非恶意拖欠的情况后,及时疏导,建议双方换位思考,给双方搭建了一个心与心交流沟通的平台,促使双方理解劳动者的权益需要保障的同时,用人单位的困境也需得到体谅。经调解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工作,双方表示相互理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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