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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2——南法这一年(四)

发布时间:2023-01-28 10:37:25


2022年,综合审判庭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庭干警认真学习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院党组各项决策,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再审审查和再审审理案件、执行异议审查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判职能作用,现将综合审判庭2022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开启知识产权审判新篇章受理知识产权纠纷第一案

202256日,南岗区法院立案受理原告袁某华诉被告哈尔滨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该案是南岗区法院受理的首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202271日起,南岗区人民法院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试行)》,受理与民事、行政八个行政区域相同范围内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02210月末,南岗区法院立案受理被告人金某等13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一案,该案为哈尔滨市法院系统首起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刑事案件。



优化高效审结案件方式敲响知识产权案件第一槌

202267日上午,南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某、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哈尔滨市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敲响了南岗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第一槌”,并于当庭予以成功调解高效办结该案,这也是南岗区法院获批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以来,调解办结知识产权纠纷的首起案件。

此案的成功调解,高效的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南岗区法院将致力于着眼构建多元化、专业化、法治化、便捷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有益于促进纠纷解决。

为积极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优化繁简分流,在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著作权、商标权侵权案件,以及其他可以适用要素式审判的类型化著作权、商标权侵权案件中试行要素式审判模式。有效的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简案快审、类案专审,提升审判质效。



运行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办结首批知识产权司法确认案件

202288日,南岗区法院对十起知识产权案件作出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这是自623日,南岗区法院与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签订《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后,办结的首批知识产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南岗区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诉前调处有机结合,将多元纠纷调解机制运行到知识产权领域的一次有益尝试,为知识产权矛盾化解纠纷提供便捷、高效新渠道。

20221018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市南岗区司法局联合签署,南法联发[2022]1号《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府院互动”协同保护模式,探索多渠道、多维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凸显繁案精审模式再审案件坚持有错必纠

审判监督工作职能分为再审审查和再审审理两个部分,本庭全面总结过去的审判经验,针对不同工作职责,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

针对再审审查案件,从快从严开展审查工作,最快速度确认生效裁判是否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第一时间给出审查结果;针对再审审理案件,从细从实完成审理程序,坚决做到有错必纠,保证再审案件审理质量。

夯实审判理论基础,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针对个案指定具体的审理方案,因案制宜,一案一策。通过与上级法院及同级检察院之间的协调联动,准确掌握审判监督最前沿的工作导向及个案在审理过程中的焦点问题,确保审判监督案件实现专业化、精准化办理。

20221月,综合审判庭审理了小额诉讼案件当事人向本院申请再审审查的案件,经合议庭成员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成立进行合议讨论,依法制作法律文书并向当事人进行送达,仅用八日就审结此案。这是南岗区法院审理的首起原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再审审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执行异议裁决提升执行案件质效

  自综合审判庭承办执行异议审查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公正与高效”的执法理念,针对部分异议人申请人存在利用执行异议程序拖延执行,规避执行的恶意动机,积极探索对恶意提出执行异议的申请人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严格执行异议审查工作,对纠正执行行为,推动执行行为规范化起到了正向作用。

  对不属于执行异议审理范围的情况及时作出驳回裁定,同时对异议人进行充分释明,将问题解决在一线,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有效防止申请人通过提出执行异议而有意拖延执行情况的发生。   

  执行异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主,严格把控举证期限和审查期限。对案件进行类别化梳理,在类案中找出各案的差异,做到有的放矢。通过完善综合审判庭与执行局之间沟通机制,有效缩短案卷移送时间,提高移送案卷质量,快速掌握案件的执行情况,推进执行异议审理进程。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执行中存在的疏漏或需要在后续执行中提醒执行实施法官注意的事项,通过函的形式及时提出建议和提示,以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快速执结海关案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海关缉私局与被执行人满某锋非诉执行一案,我院依法受理该案,经合议庭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作出的哈关缉查字[2020]02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依法作出(2021)黑0103行审25号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下达限制消费令,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并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该案在一周内快速执结。哈尔滨海关缉私局向我院发来感谢信,表达对我院法官队伍崇高敬意。

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过程中,充分适用听证程序,做好执行前调查,对被申请人的地址和证明财产状况的材料等涉案资料进行核查,严格把控非诉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综合审判庭以办理新型、复杂、疑难案件为己任;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水平,不断探索新类型案件的办理方法和技巧,满足涉诉群体多层次、案件多类型、审判质效高标准的诉讼需求。

在新的一年里,一是将继续提升办案质效。加大理论研究力度,准确把握案件特征,对部分重点案件精研精判,争取办出精品案件、典型案件。二是加大综合审判庭的司法工作宣传力度。研究新类型案件的普法宣传技巧,撰写精品调研文章。三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继续改善全庭干警工作作风,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更新执法观念、改进司法方式,全面提升综合审判庭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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