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这么快帮我追回了多年的欠款,解决了我的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陈某领到执行款后,握着办案人的手激动地说。
陈某申请执行钱某、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陈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人为徐辉。办案人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询问申请执行人陈某,其亦无法提供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办案人依法传唤二被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钱某因诈骗罪已被刑事羁押,被执行人赵某经传票传唤拒不到法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通过查询关联案件,办案人发现赵某已被多家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如不及时采取行动,申请执行人陈某的胜诉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办案人立即前往被执行人赵某的开户银行调取银行流水明细,发现赵某名下账户内持续有少量流动资金。办案人又前往公安机关调取被执行人赵某户籍信息,经多方取证查询到赵某的住所地,将被执行人赵某强制传唤至法院。
经询问,被执行人赵某表示其只是担保人,不是实际借款人,不应承担给付责任。办案人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如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在办案人地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赵某如实报告了财产情况,办案人立即冻结了其工资账户和公积金账户。因被执行人赵某不能一次性清偿欠款,在办案人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赵某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现23万元债务已经实际执行到位14万元。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南岗区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