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理工大学向我院发来致谢函并送来锦旗,对我院强力推进生效判决执行,为高校及时解决防疫所需隔离场所难题,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为保障学生复课安全,按照市防疫工作指挥部要求,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决定将该校体育馆作为学生返校后的防疫隔离场所。但该体育馆牵涉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长期被200余个商户占用,导致防疫隔离场所建设无法启动。针对这一情况,南岗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专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要求我院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加大执行力度,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难题。
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胡天鹰亲自听取案情汇报,要求执行局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党的防疫工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疫情期间集中执行行动的政治保障、安全保障、法律保障和措施保障。
3月20日起,我院先后发出强制执行公告,执行局曹辉局长带领徐辉、庞立海两位庭长多次到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馆内实地查看,分别约谈长期占用场地的“钉子户”,耐心细致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防止抗拒执行等突发事件发生。4月16日,我院对场馆内的全部物品进行了梳理清点。4月21日,在哈西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见证和配合下,我院对被占用场地进行了强制腾迁,对所涉物品登记造册并妥善安置,顺利将体育馆交付哈尔滨理工大学。
至此,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我院仅用33天就攻克了这件“骨头案”,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及时解决了防疫隔离场所难题,为抗疫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