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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行动(二十五)南岗区法院多措并举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涉疫案件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26 17:18:40











    2月25日,南岗区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销售质量不合格口罩、实施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是抗击疫情期间黑龙江省宣判的首例“涉疫”销售伪劣产品案。
    案件受理后,南岗区法院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胡天鹰院长任组长的涉疫案件工作领导小组。胡天鹰院长多次主持召开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郑世海、党组成员、副院长范一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视频会议,强调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害群之马”,人民法院要快审快判、严厉制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胡天鹰院长责成分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特别要做好与案件审判工作有关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庭审工作顺利、有序、安全开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南岗区法院深化院庭长带头办案,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的要求,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性案件一律实行由院庭长办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该案确定由南岗区法院院长胡天鹰独任审理。
    二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于庭审2日前完成法庭布置、设备调试等工作,备足口罩、护目镜、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并在庭审前后对人行通道、审判法庭等场所实施全面严格消毒。法警大队提前制作询问笔录,于庭审当日对参加庭审的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行程询问登记、人员消毒等工作,值庭法警全部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措施。同时,提醒进入法庭的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媒体记者等佩戴口罩、护目镜、鞋套等防护措施。
    三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南岗区法院在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及时惩罚犯罪、节约司法资源、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减少人员接触机会、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胡天鹰院长积极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运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同时,在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的定性量刑方面,积极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得到了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和支持。胡天鹰院长做细做实大量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二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息诉。该案自受理至宣判仅用6天时间。
     该案庭审过程通过网络直播向社会公开,人民网、东北网、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等数十家媒体对该案进行了宣传报道。下一步,南岗区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黑龙江省公检法司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坚持防疫和审判工作两不误,以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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