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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法院张月法官喜获全国法院系统2018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三等奖

发布时间:2019-08-01 18:50:43





    在全国法院系统2018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我院张月法官撰写的案例稿件从全国3100余篇参评案例中脱颖而出,喜获三等奖,是我省法院系统唯一一篇在此次活动中获奖的案例。
    获奖作者:南岗区法院王岗法庭员额法官   张 月
    获奖案例简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是排除法院对案外人享有实体权利之标的的执行处分,异议之诉的理由应当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实践中,针对不动产发生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其权利实质多为实际权利人的所有权与抵押权人的用益物权之间的权利排除。本案例聚焦法官应当如何准确把握债权人与案外人权利保护的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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