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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法院、南岗区司法局联合举行首批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9-05-17 18:48:40




























    为认真贯彻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推进律师调解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落实省法院石时态院长提出的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南岗区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南岗区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在经南岗区司法局确认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并挂牌,组成调解团队,承接南岗区法院移送的调解案件。南岗区司法局从辖区近130家律师事务所中确定首批10家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特邀50余名资深律师居中进行专业调解。
    5月17日下午,在黑龙江率航律师事务所,南岗区法院、南岗区司法局联合举行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同时向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岩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洋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全晟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恒金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闻尔达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东旭律师事务所等9家律师事务所授牌。此举标志着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又添新平台,也为南岗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注入了新的动力。南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天鹰,南岗区司法局调研员闻长清,南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启明出席揭牌仪式,南岗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常纪刚主持揭牌仪式。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胡天鹰院长提出,当前社会正值矛盾凸显期,需要包括法官、律师等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各自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对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也将发挥有效作用。
    闻长清调研员提出,律师调解工作对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南岗区法治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南岗区司法局将做好法院与律师之间的联络员、律师调解员的服务员,切切实实做好律师调解工作。
    参会人员深入交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调解律师代表就律师调解工作高质量开展纷纷建言献策,并一致表示将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贡献力量。
    小贴士1:为保障律师调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南岗区法院制定工作流程、诉前告知书及一系列制式文本。
    小贴士2:根据南岗区法院、南岗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所有经南岗区法院设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可以申请南岗区法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确保及时履行。同时,对于律师调解工作室自行接受当事人申请且属南岗区法院管辖的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也可以向南岗区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
    小贴士3:诉前经律师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的,南岗区法院免收诉讼费;诉讼中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南岗区法院减半收取诉讼费;当事人通过律师调解工作室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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