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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3-04 13:32:3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2月28日下午,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区委第三督导组、我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振杰同志主持。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少波同志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了动员讲话,区委第三督导组组长丁海英同志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

    李少波院长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会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要求全院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二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找准教育实践活动任务定位。要求全院干警深入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牢牢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基本要求等,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能够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三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全院干警必须严格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区委第三督导组组长丁海英同志高度评价了我院在会前按照区委统一要求,迅速行动、积极部署,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了《南岗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对活动做了精心的谋划和安排。她代表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我院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二是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切实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三是落实从严从实督导要求,切实负起督导责任。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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