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我院执行局在市中院执行局的协同指挥下,连续三天开展三次大型腾迁行动,累计出动执行干警近100人次,警车27台次,腾迁房屋面积达3000余平方米,省、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院腾迁行动进行了同步宣传报道,腾迁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某公司申请执行某研究会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确定某研究会将位于南岗区联发街某办公楼返还某公司。某研究会逾期未履行返还房屋义务,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迁出,遂我院定于12月12日上午9时对案涉房屋强制腾迁。
执行干警于7:00集合完毕,奔赴执行现场,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全程协同执行,我院执行局长曹辉坐镇指挥中心指挥。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拉起警戒线,向执行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详细清点屋内物品。
案涉房产是一处四层、建筑面积1326平方米的办公楼,由于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掐断房屋供暖,室内温度基本与室外零下15度的温度无异,负责清点工作的干警双手冻红、冻僵。物品清点与搬出工作同步进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单位负责人郭某等出现,试图阻挠执行。经警告无效后,由法警将其依法带离执行现场。
在历时12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后,执行干警于当晚20:10完成清点、迁出和检查工作,并将案涉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本次执行行动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与,并由公证处全程进行公证。申请执行人单位领导为我院执行局送来锦旗。
12月13日8:20,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对南岗区某酒店强制腾迁,案涉房产共5层56个房间,建筑面积1516.2平方米。当天清晨下起了阵雪,雾霾二级(橙色)预警,执行干警依然准时集结出发。经过5个小时的连续工作,执行干警将楼内物品全部清点完毕,并依法办理了查封和房产移交工作。省电视台新闻法治频道对本次执行行动进行了现场采访。
12月14日,执行行动第三天,这次是对南岗区闽江小区一处住宅强制腾迁。因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偿还借款义务,我院决定对李某名下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以抵偿申请执行人欠款。为保证拍卖工作顺利进行,提前对案涉房屋进行腾迁。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市中院和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同步连线,指挥现场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邀请当地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全程参与。
我院连续三天开展的强制腾迁行动,充分展示了执行干警决战执行难的坚强决心和良好的工作风貌,对拒不履行交付、迁出等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总攻冲刺阶段以来,我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全力提升执行质效,时刻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体执行干警提振精神,主动放弃休息时间,以“5+2”“白加黑”的工作劲头,全力发起攻坚冲刺,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