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即派出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相当于法院的一个庭室,具有法院的审判职能,履行法院审判职责。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制度优势,基层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法院工作全局。笔者来到法院工作后即来到王岗派出法庭,通过近两年的工作对法庭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先通过人民法庭的设立目的、人民法庭的特点与人民法庭面临的困难来探讨人民法庭进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条件。
人民法庭的设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派出法庭主要是为百姓提供诉讼便利,减轻群众讼累而设的。人民法庭设立的目的是便利百姓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人民法庭的特点。一、人民法庭设立在偏远的郊区,如王岗法庭设立在王岗镇兴利村。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基层派出单位就是为了扩大人民法院的影响力,它就是人民法院的触手,在人民法院接触不到的偏远地区设立派出法庭,就是给难以解除到法律的基层百姓以法律上的便利 ,给他们解决纠纷且减轻他们的诉累。二、人民法庭的服务对象应该为,最基层的农民群众。之所以设立派出法庭,之所以将派出法庭设立在最偏远、最基层的地区就是让处在最难接受到法律的基层群众能够接触到法律。在中国处在最基层的群众是农民群众,且农民群众的占比相当大。因此,设立派出法庭的初衷是解决
基层接触法律困难地区的基层百姓,也就是说派出法庭的服务对象应该是基层百姓由其是农民群众。三、人民法庭所解决案件类型多都是民间纠纷如借贷、继承、婚姻。人民法庭因为处在最基层地区经济欠发达所以案件类型会相对单一。四、人民法庭解决案件多采用调解、撤诉的结案方式。人民法庭所解决案件的类型决定了法庭案件的结案方式。
人民法庭现在所面临的问题。
1、案件方面。案件数量连年攀升,案件类型成多样化形式发展,案件审理难度增加。首先,随着经济的发展王岗法庭我管辖的王岗镇进入了乡镇城市化的过程,大量的企业入驻王岗镇,带来了大量纠纷。其次,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让之前法院拒绝受理的案件流入法庭。再次,除了之前传统的借贷、继承、婚姻案件以外,交通事故类案件、经济类案件、劳动纠纷类型案件甚至拆迁补偿类案件在法庭都大量出现,案件的审理难度增加。
2、硬件方面。人民法庭的办公场所比较落后,法庭没有配备制冷和取暖设备,空调和暖气都没有,“夏热冬冷”是法庭的常态。这样简陋的办公场所不仅影响干警的正常办案,更使来法庭的当事人感到不便。人民法庭的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法庭的发展。人民法庭在信息化配备方面比较匮乏,据笔者了解,一般一庭只有1-2台电脑和1台打印机,没有照相机、摄相机、投影仪和复印机等现代化设备。受交通条件制约,局域网建设还没有延伸到人民法庭,上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法庭往往难以参加。 人民法庭的网络建设方面存在不足,内网不能覆盖到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与法院各庭室缺乏沟通桥梁。一个法庭一般只有1辆车,车辆配备不够充足。
3、软件方面。
首先,司法理念方面。司法理念是指导法院工作的一种司法精神。现代司法理念包括司法独立、公正司法、司法中立等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人民法庭的人员老化严重、文化比较单一、法律素养不够深入,这些因素阻碍了司法理念的形成。
其次,人员配备方面。人民法庭的人员配备存在严重的不足,据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一个人民法庭一般只有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连一个合议庭都难以组成。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人民法庭的法官及其匮乏,极大了影响了法庭工作顺利开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的纠纷涌入法院,案多人少是个不争的事实。同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飞速发展,很多新的事物在不断涌现,新的法律问题在不断增多。原来习惯于审理简单民事纠纷的人民法庭现在经常碰到的案情疑难复杂 当事人一方在外地或者争议金额较大的案件 审理这些案件 不但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 而且需要较高的审判水平 但是 由于种种条件的制约 目前人民法庭的审判人员不可能完全达到这样的要求。 人民法庭一般没有法警,在安保方面留下了隐患。人民法庭人员少、装备落后,既缺乏威慑力,又不敢适用强制措施。一旦当事人认为自身利益不能得到满足,便会将怒火转嫁到法官身上,将法官作为发泄的对象,甚至造成伤害事件。今年,威胁或伤害法庭工作人员及其他当事人的事件不断现于报端。
再次,学习培训方面。人民法庭的干警在学习培训方面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受案多人少、学习资料匮乏、缺乏师资力量等因素的制约,造成了人民法庭的干警学习培训的较少。据我们统计,每名法官每年的脱产学习机会不超过2次,总共的时间不超过10天。每名法官每天的自学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时代在不断进步,观念在不断更新,法律也在不断的修改,所以干警应当将学习作为终身任务来抓,活到老学到老。
另外,文化建设方面。人民法庭在文化建设方面存在很多的不足,人民法庭一般没有法院文化室,缺乏法院文化的建设。法院的文化建设对于公平正义、清正廉明的司法理念的传播具有重大的意义。文化建设是一项软实力,人民法庭在场所、人员以及投入方面等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需要花大力气补上这门课。
最后,干警待遇方面。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干警待遇低,人民法庭的干警待遇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经济落后,很难引进一流的人才,造成了青黄不接的局面。我国目前的法官待遇方面不容乐观,法官流失非常严重(尤其是青年法官)。5%的法官干不到退休年龄即离开法官队伍,一方面法官每年在流失,另一方面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却在日渐增加,法官流失现象严重、心理压力过大折射了法官困顿的职业生态,出路或在独立于公务员的法官职务序列改革。 干警的待遇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人民法庭的现代化建设,就是要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为一个符合当代需要的人民法庭,就是要在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成果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综合利用当代的科技,来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需要:
1、增加对派出法庭的物质投入,马克思哲学讲“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运行需要物质的投入。只有拥有足够的办公场所才能让当事人有舒服的接受法律的人环境。另外,信息化建设是当代的法庭建设的必须,只有做到信息化才能实现现代化。
2、增加对法庭的软件输入。人员配备是人民法庭发展的关键,法院应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到法院的队伍。法院应当让更多具有审判资格的人才进入到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才能方便的组成合议庭。人民法庭是青年法官锻炼的平台,是青年法官成长的沃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文件精神,每名出任法官均要求有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经历。同时,加强机关和法庭的岗位交流,及时对在法庭工作时间长、工作出色的法官进行轮换;在考核、晋升、培训等方面对在法庭工作的干部优先考虑,真正使法庭变为人民法院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新进人员的培训基地。 同时,法庭至少应配备1名法警,从而保障法庭的公共安全。人民法庭应当把学习当做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积极筹措资金为干警的学习提供物质基础。平时,法庭应当为干警购买学习资料,订阅报刊文摘。同时,法庭应加强与高校的合作,聘请专家到法院进行授课。法院内部也应举办研讨班,对一些法律问题和案件进行深入探讨。法官应当加强自学意识,抽时间刻苦学习。文化建设是法庭建设的一块短板,只有加强法庭的文化建设,才能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与公正度。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很长的时间,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文化建设能够提升法院的正能量,提高法官的道德修养,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3、准确把握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在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下,基层社区乡办,特别是农村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短板。人民法庭处于推行法治的前沿阵地,面对的是法治思维和法律水平相对薄弱的基层执法环境,只有正确认知和把握人民法庭的职能,才能处理好推行法治与践行宗旨的关系,走出误区,开创法庭工作的新局面。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是法庭工作的努力方向。人民法庭面对的是老百姓,处理的是家长里短的纠纷。案结事了是人民法庭的工作目标。人民群众诉诸法律,期待的不只是一纸判决书,也不是单纯的程序正义,而是对具体问题的实际解决。